核心观点:
上市险企于 2023 年实施新会计准则,非上市险企将于 2026 年实施。
IFRS9 是资产端的改变,包括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和减值计提方式:(1)金融资产由四分类变为三分类,FVTPL比重相较于旧准则下小个位数的比例大幅提升,如 23 年的平安、国寿、太保、新华占比分别为 23.6%、30.1%、25.8%、28.5%,其中股票+基金的占比为新华(12.9%)=太平(12.9%)>国寿(11%)>人保(10.2%)>太保(10.1%)>平安(5.6%),预计资本市场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幅度依次排序。另外 FVOCI 的债权工具和权益工具,权益工具的累计浮盈/亏后续不得计入损益表,但债权工具可转入损益表;(2)减值模型由已发生损失变为预期信用损失,但仅影响 AC 和 FVOCI-债权,权益资产仅长股权需计提减值,且方式不改变。
IFRS17 是负债端的改变,包括:
(1)损益确认方面,保险合同定义调整,“保险服务收入”首先剔除投资成分(如满期给付、年金给付等),其次由“收付实现制”变为“权责发生制”,即收入分摊至保险期间确认,寿险受影响较大导致营业收入大规模下降,财险受影响较小;
(2)保险合同负债=履约现金流量+合同服务边际=预期现金流现值(BEL)+非金融风险调整(RA)+合同服务边际(CSM),较旧准则的改变:一是计算保险合同负债的折现率由 750 曲线调整为即期利率,折现率的波动变大导致保险合同负债大幅波动,但 IFRS17 给予保险公司 OCI 选择权,即将折现率引起的保险合同金融变动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,而旧准则下直接增减当期损益;二是保单未来盈余的后续计量变化,旧准则下保单未来盈余(剩余边际)锁定,但 IFRS17 下保单未来盈余(合同服务边际 CSM)滚动计量,不仅吸收非经济假设调整(即死亡率/退保率等假设变化导致的负债变动),另外浮动收费法对应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险公司部分被 CSM 吸收,有助于降低利润波动,如平安 23 年的CSM 吸收-463.7 亿元的非经济假设调整和 66.4 亿元的 VFA 保险合同金融变动;三是引入一般模型法(传统险)、浮动收费法(分红险和万能险)和保费分配法(短期险)计量模型,主要是负债后续计量的差异;(3)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变化,区分保险服务业绩和投资业绩。
新会计准则实施导致利润波动加大、营收规模下降、债券大部分重分类至 OCI、但 EV 价值评估逻辑、产品策略和偿付能力体系不改变。
投资建议:上市公司已平稳过渡新会计准则的实施,推荐中国太保(A/H)、中国财险(H)、中国人寿(A/H)、中国平安(A/H)。
风险提示:长端利率下行,权益市场波动剧烈,资负不匹配加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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