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 月政治局会议提出“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…的政策措施”后,各地开始自下而上的积极尝试。我们在 5 月 26 日报告《地产去库存:各地抓手、体量与进展》中梳理出 4 个抓手。目前看,政策或“青睐”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,7 月政治局会议提出“积极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”。
对于“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”,1)5 月来已有 22 城发布实施公告,但鲜有城市提及体量、资金来源问题;2)对于收购定价,6 月后发布的公告中均采用“重置成本定价”,即将同地段保障房的“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、加不超过 5%的利润”作为上限;3)对于收购空间,若收购存量房的目的是用作保障房,则保障房的筹建空间应当为收购量的上限。参照十四五筹建计划,预计2024H2+2025 年保障房空间为 223.2 万套间,按照每套 70 平估算,约为 1.6 亿平,当然该估算或为理论上限。
❖ 一、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:进展与变化据不完全统计,5 月以来,已有 22 城发布收购存量房用作保障房的实施公告,我们详细梳理、对比,重点关注 6 个问题:
Q1:收购体量如何?鲜有提及。除杭州市临安区提出“收购房源面积原则不超过 10000 平方米”外,其余均未提及。
Q2:收购进度如何?可能偏慢,以杭州临安为例,其 5 月 14 日发布公告,据中国房地产报 7 月 18 日的报道,“杭州市临安区方面相关单位人士表示,目前已经完成了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尽职调查、社会风险评估及价格评估。接下来,评估结果将被提交给临安区政府,以便政府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。之后,我们再依据具体细则进行下一步的操作。”
Q3:资金来源如何?鲜有提及,推断可能是以国资收购平台自筹为主。例如深圳市安居集团在 8 月 7 日的公告中提及“拟收购项目须…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”。
Q4:收购房屋如何定价?目前发布征集公告的 22 个城市中,13 城提及定价方式,其中,11 城以“重置成本”为参考上限,即同地段保障房的“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、加不超过 5%的利润”;此外,从代表性样本深圳看,其公告中虽未提及定价方式,但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在接受《每日经济新闻》采访时表示,“收购价格..........可能会低于同区商品房价格的五折。”
Q5:对收购房源有何要求?相关限制较多,例如:已建成未出售&整栋整单元&位置处于核心区&周边配套齐全&手续齐全&房源面积小于 120 平等,详细要求参见梳理部分。
Q6:收购的上限空间有多少?如果收购商品房的用途是用作保障房,那么保障房的剩余筹建空间应当为收购规模的上限,我们估算,2024H2+2025 年全国剩余保障房筹建规模约为 223.2 万套间,按照每套 70 平估算,则为 1.6 亿平,当然该估算或为理论上限,实际值或远小于这一估算值。估算详情,参见正文。
❖ 二、去库存四个抓手:近况更新我们在 5 月 26 日报告《地产去库存:各地抓手、体量与进展——全面跟踪系列二》中梳理出各地去库存的 4 个抓手,本小节作内容更新。
抓手 1:收购存量房作为保障房。据不完全统计,5 月以来,共有 13 城表态支持(多为支持、鼓励);22 城发布征集公告,公告内容呈高度一致性(详见正文),此外,鲜有城市提及资金来源、征集体量。
抓手 2:房地产以旧换新。仍以税费优惠&补贴为主,据不完全统计,6 月以来提及国资平台收购的有 3 城,均未提及量化目标。此前提出量化目标的,如郑州,全年目标 5000 套,截至 6 月 30 日,签订收购协议 2637 套。
抓手 3:需求端放松。517 新政后,相关放松政策加速出台,包括调降首付、调降贷款利率、放松限购限贷、给予购房补贴等。
抓手 4:供给端抓手。包括两部分:一是部分城市停止新建各类安置房,将购买商品房用于安置,例如九江、云南楚雄等;二是盘活存量土地,例如江阴提出“根据市场需求优化住宅用地的规模、布局和结构”等。
❖ 风险提示:政策更新不及时,保障房筹建数量超预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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