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与地方财权分配的演变
1979—1993 放权让利、财政包干。1)财政收入增长:自 1980 年起,全国财政收入从大约 1160 亿元增长至 1993 年的 4349 亿元,实现了 275%的显著增长。2)央地分成比例变化:尽管中央政府的税收分成比例从
1970-1979 年间的不足 20%上升至接近 40%,但随后又逐年下降。3)财政增速差异:包干制导致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增速持续超过中央政府。4)预算策略:在包干制下,地方政府存在少报预算内收入和增加预算外收入的倾向,这进一步加剧了中央在财政分成上的劣势。
1994-2002 分税制改革。1)央地分成比例出现显著调整。2)央地财政收入比例稳定,中央财政收入的比重一直保持在 45%以上。3)分税制改革重新定义了央地财政分成比例,也对转移支付模式进行根本性改变。
2002-2015:所得税改革、出口退税分担改革。1)国内生产总值的强劲增长带动了财政收入的同步上升。这一时期,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为财政收入结构的优化提供了有利条件,逐步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自主权。2)自 2001年以来,出口贸易经历了迅猛扩张,随之而来的是出口退税规模的急剧增加。这一变化使出口退税机制面临的问题变得尤为突出。3)2010 年,原本在预算外管理的收入项目被正式纳入政府性基金的核算体系。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中,地方政府的收支比例普遍超过 80%。
2015-至今:深化财税体制改革。1)"营改增"政策实施后,税收分成比例基本遵循了国务院规定的新标准。这一改革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税制结构,促进了服务业和消费的增长。2)2015 年前后是中国地方财政收入特征的显著转折点。自此以后,地方政府在税收收入方面面临的主要变化是收支缺口的持续扩大,与此同时,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力度亦逐步增强。
中央与地方事权分配的演变
1979—1993:放权让利、明确地方公共服务职责。1)为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,经济管理事权向地方下放。2)这一时期,教育、文化等主要属于地方事权范畴内的支出迅速增加。3)中央的调控能力被削弱,为此后1994 年的分税制改革埋下伏笔。
1994-2002:分税制改革,财权上收、事权下沉。1)这一改革在宏观调控和全国性事务中强调了中央政府的主导地位,但同时在央地事权划分上,延续了包干制的安排。2)央地财权与事权开始产生错配,1994 年￾2002 年期间,地方的一般公共收入占比显著降低,但支出占比未发生明显变化,1994 年至 2002 年间,地方一般公共收入占比为 48.0%,而支出占比高达 69.5%,且期间占比相对稳定。
2003-2012:土地财政时期,地方主动加杠杆。在地方基础设施投入与民生支出的拉动下,地方财政的支出占比显著扩大,杠杆率高速攀升。
2007-2012 年,地方财政支出中的基建与民生支出占比显著提升,尤其是基建支出占比由 2007 年的 22.0%上升为 2012 年的 28.7%,2008 年在“四万亿”财政政策刺激下,这一占比攀升 5.9 个百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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