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月将召开二十届三中全会,重点研究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。全会前夕,我们将推出系列前瞻报告,对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部分重要问题展开探讨。此前我们发布了《现行财政收支分析框架——三中全会系列之一财税改革(上)》,介绍我国当前的财政收支体系,理解现行的政府收支体系是理解财税改革的前提。本文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下篇,以“三中全会和财税改革”为线索,回顾历史并展望未来。
财税改革不是平地起高楼,而是渐进式改革。一方面改革具有路径依赖,是在原有财税体制基础上的路径调整,因此往往新一轮改革的方向就隐藏在上一轮改革的细节当中;另一方面,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,财税改革要有助于解决新的经济社会问题。我们通过对上一轮改革的回顾和当前经济社会问题的梳理,来展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。
一、上轮财税改革脉络:一个目标和三大任务
1993 年以来,间隔十年的双数届次三中全会往往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起点。
1993 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分税制改革的序幕,2003 年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改革重点,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。各界也对今年二十届三中全会“谋划新一轮财税改革”寄予厚望。
上轮财税改革的时间线: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后,在 2014 年 6 月,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成为这轮财税改革的蓝图。《方案》明确了财税改革的时间线,即在 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,2020 年各项改革基本到位,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。
上轮财税改革的一个目标和三大任务:目标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,三大任务包括预算改革、税制改革、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。
从上轮改革看哪些方面需要进一步推进:一是预算改革方面,继续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,推进预算管理改革,如支出管理改革、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、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。二是继续推进税制改革,加快增值税消费税等立法,完善地方税系,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,个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等税种改革需要进一步推进。三是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,"1+N"政策体系已经逐步成型,但实际事权划分涉及较广,仍有待落地。
二、财税改革需要回应经济社会新形势 一是人口转型加大财政压力;二是宏观税负下降过快,需要考虑平衡财政汲取能力和减税降费诉求;三是房地产市场下行,地方财政压力加大;四是地方债务问题来到新的十字路口,如何平衡化债和地方经济增长;五是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、推进共同富裕,财税体制需要更好发挥调节收入作用;六是数字经济给财税体系带来了冲击。
三、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十大重点方向 新一轮财税改革可能在预算改革、税制改革和政府间收支关系改革的 10 个方向重点推进。
(1)预算改革: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,推进国资预算改革、支出管理改革 ①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,推进国资预算改革:扩大国资预算覆盖范围,将游离于预算账本之外的国资相关收支纳入预算;针对国资收益分散在不同预算账本中,需要建立统一完善的国资预算制度。
②支出预算改革:打破支出固化僵局,清理规范重点支出挂钩问题,避免“只增不减”,财政支出要“有增有减、有保有压”。
(2)税制改革:稳定宏观税负,推进个税、增值税等税种改革 ③过去几年宏观税负下降过快,需要稳定宏观税负,优化减税降费,以结构性减税降费替代全面减税降费,减税降费要逐步从纾困型转向发展型,从缓解企业短期困难转向注重企业和经济的长期发展。
④个税改革:扩大个税综合所得范围,第一步先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征收,后续再逐步将各项资本所得纳入,实现劳动和资本等不同生产要素的公平税负。
⑤增值税改革:一是推进立法,加快推出《增值税法》;二是进一步简并税率,三档并两档;三是完善留抵退税制度设计,畅通抵扣链条。
⑥探索数据财政:研究应对数字经济带来的财税挑战,如数据资产税、所得税和流转税。
(3)政府间收支关系改革:地方加强财力、中央上收事权和支出责任 ⑦加强地方财力: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。健全地方税系有两个思路,一是培育地方主体税种,采取分税种而非分税收的思路,提高地方独享税占比;二是不寻求地方主体税种,而是通过推进共享税改革使得央地共担风险和收益,在此前提下,可调整共享税范围和分成比例,强化地方财力。
综合考虑地方收入和激励问题,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可能是更好的方案,房地产税和消费税是两个备选税种,目前环境下消费税可能是唯一选择,并且消费税征税对象也可进一步扩围,但实际改革推进还需要更多考量。
⑧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:按照央地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五条原则,在清晰界定事权的基础上,适度上收并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。
⑨转移支付改革:按照功能定位,优化各类转移支付,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占比,明确共同事权转移支付的事权清单,控制专项转移支付。
⑩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:一是因地制宜,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搞统一模式的政府间收支关系,尊重地方自主性和首创精神;二是清晰界定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,上收并强化省级事权和支出责任;三是理顺省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,特定地区要增强省级财权以保障调控能力;四是完善省以下转移支付制度。
风险提示:部分财税改革政策是按照历史路径和当前挑战来推演得到的,与未来改革情况未必完全一致;财税改革涉及面广,实际落地进度可能偏慢;财税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其他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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